鲁西集团:强化监督举报管理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陈春堂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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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的方法没有定式,衡量管理好与差的标准就是效果,有效的方法就是最好的管理方法。鲁西集团作为一家大型综合型企业,在管理方面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尝试、创新。
图为制度解读宣贯会现场。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的方法没有定式,衡量管理好与差的标准就是效果,有效的方法就是最好的管理方法。鲁西集团作为一家大型综合型企业,在管理方面一直在不断的探索、尝试、创新。
最近,集团纪委组织《监督举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这次活动中纪委副书记马蕾接受了记者采访。马书记说:“原来的举报主要侧重经济业务违规行为,对于违反社会公德、违反企业文化以及作风方面的问题关注较少;随着企业的发展、管理标准和上级要求的不断提高,举报管理也必须要提高标准;在渠道、范围和内容、奖励等方面均进行了重大调整”。
拓宽举报渠道。所有员工及相关方都能举报,渠道和方式包括:当面举报、使用微信、电话、短信、邮件、信函、二维码等方式;鼓励实名举报和向本单位举报,也可向事业集团及集团纪委、党委举报。
范围和内容更加宽泛。违背社会公德、违纪违法、违背企业文化、违反企业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不良作风、经济违规行为等损害集团利益和形象的各类行为均可举报。
规范举报落实程序。由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一级进行调查追责并公示;越级举报的,由接收举报单位转交下一级进行调查落实;经初步调查或分析性质比较严重的,由举报接收单位直接安排职能部门或委托外部专业调查机构。
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经过调查属实的,根据问题的性质按照5000元、2000元、500元、200元、100元五档进行奖励,也可按照罚款额的一定比例加大奖励力度;实名举报,奖励金额在原奖励基础上进行翻番;贡献特别大的经研究给予重奖,最高奖励20万元。
倡导阳光举报、诚信举报。要求全体干部员工正确行使监督举报权利,实事求是,严禁通过举报打击报复、造谣诽谤、搬弄是非、恶语中伤及个人攻击。
保护举报人。凡因泄露举报人情况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造成损害的,将对泄密者和打击报复者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证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企业是一个大集体,只要大家都去操心、参与管理,真正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发现损害企业利益和影响企业形象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或上报,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创鲁西品牌 做百年企业”的宏伟蓝图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