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购置压缩机、脱硫塔等主要设备 114台(套),利用园区内放空尾气作为原料,建设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建成后形成 40 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的规模。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fLMDsyoGWiZCgrRhTAHcw???提取码:9gyz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二)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针对拟建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填写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填写完成后可发送以下邮箱:
建设单位:zhangkai93@lxhg.com 张凯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凯 联系电话: 0635-3485220
环评单位: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 乐 联系电话:0635-3481962
3、发送信件:聊城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 张凯(收) 邮编:252211
(三)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