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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t/h高温高压备用煤粉 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 2024-12-09 查看: 446

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t/h高温高压备用煤粉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t/h高温高压备用煤粉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t/h高温高压备用煤粉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聊城化工产业园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4880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聊城化工产业园动力分公司中区。该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与东区1#680t/h锅炉、2#680t/h锅炉、中区4#680t/h锅炉或5#680t/h锅炉互为备用,备用锅炉产生主蒸汽不与原热电联产机组主蒸汽系统连接(东区现有2台680t/h锅炉均与1×90MW背压汽轮机组连接,运行时只需1台锅炉产生的蒸汽用来发电,另一台锅炉产生的蒸汽直接供园区装置),为园区装置供热、供汽。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488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66万元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东区劳动定员178人,中区325人,生产采用三班运转制,年生产300天、7200小时。

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拟建项目作为备用锅炉运行时,不增加厂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拟建备用锅炉运行时,锅炉烟气中 SO2、烟尘、NOx、汞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664-2019)表 2 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逃逸可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的要求。炉前煤仓间、碎煤间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其排放浓度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的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就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作为备用锅炉,不新增废水量,其运行时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与现有工程相同。备用锅炉依托煤场产生的含煤废水经收集后由渣浆泵输送至煤场的收集池,经煤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化水系统酸碱废水(包含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排至鲁西化工集团废水零排放装置处理后全部用于园区其他装置;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部分用于煤场抑尘洒水,剩余的废水经园区废水零排放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园区其他装置,循环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后排入废水零排放装置处理后用于园区装置不外排。湿式除尘器更换废水用于脱硫塔补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化水一次水池处理后再回用于锅炉用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罩、消声器、墙壁吸音隔声、加强运行管理、设置噪声防护区等噪声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具有针对性,可达到显著的降噪效果。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脱硝催化剂、废滤袋、废矿物油等,因脱硫、脱硝设备型号均与拟替代锅炉相同,产生量与处置方式与现有工程一致。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5、风险

本工程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化学品储存区、事故废水有足够的事故池等容纳设施,能确保物料和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当地发展规划的要求,工程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靠,外排污染物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项目选址符合聊城化工产业园规划及土地利用要求,厂址选择合理;该项目全面贯彻 “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公众支持项目建设。在落实好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角度上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15266862292

地址:聊城化工产业园

邮箱:zhangkai41@sinochem.com

五、环评单位

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书的查阅网址和地址

公众发布的网址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项目公告及报告书下载网址为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3BeLrws3z19TvfhgX-nnoKw

提取码: 7v3s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聊城开发区财智大厦2201室。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446987.htnof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公示发布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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